“这这这...怎么会呢?这都是老手写的...”
“老手?哼!今天让你看看什么才是真正攒劲的东西!”
陆生将《少年阿帽》甩在小贩脸上,让他品鉴一番。
小贩咽了口唾沫,迫于对方淫威,只能低头阅读。
但渐渐的,他的眼神从不屑变得专注,再到震惊。
纸上的文字仿佛有魔力般将他吸入,带他身临其境体验了一次少年阿帽所经历的事情。
待最后一行读完,小贩已是面色潮红,龙儿抬头了。
“太棒了!这简直太棒了!简直可以与稻妻走私来的神作媲美!不!要比稻妻写的还好!”
小贩的眼神里充满了期待,忙问道:“公子,请问这是谁写的?天不生此人,书道万古如长夜啊!请告知于我,等我请示了我家主人,一定花重金请这位先生出山!”
陆生忽然来了兴致,“哦?重金?有多少?”
小贩意犹未尽地又欣赏了一遍,自信道:“此书若是印刷成册,必然脱销,而我家主人与写手的分成一般都是四六,写手六,我家主人四。”
“但遇到这种好书,必然是能谈的,最多可以七三甚至是八二开。像稻妻的顶级作者,写一本书的收入基本都在几百万摩拉,这还只是本土销量,由于海禁,这些书都是走私来的,赚了钱作者也分不到,要是算上七国的盗版销量,千万摩拉不是问题。”
“一千万摩拉八二开,作者也能拿到八百万。”
“拜托了,此等人才籍籍无名太过可惜,我保证,只需要一本书,名气便可打响,日后的新书收入更能节节攀升,请公子介绍给我认识吧!我求求你了!”
陆生嘴角微微勾起一丝弧度,没想到自己一怒之下默写出来的东西能创造如此价值。
这还只是上不得台面的文学内容。
自己十年网文阅历,古今中外什么小说类型没读过?随便拿出一本岂不是都能薄纱璃月文坛?
难怪穿越小说里那么多人都喜欢当文抄公。
读书最有用的一集。
不读书,穿越了连文抄公都没得当。
“咳咳,这东西的确是我一位友人所写,他没有名字,只有一个道号,叫做大爱仙尊,不过他向来神龙见首不见尾,过惯了闲云野鹤的日子,让他出世应该是不可能的。”
听到这话,小贩神色寂寞,仿佛身心已死。
“唉!悲矣!悲矣!我璃月文坛丧失一颗巨星啊!”
“不过话又说回来了。”陆生话锋一转,“若是我代他出世,想必这位仙尊也没有意见,我与他情同手足,一句话的事。”
小贩死灰般的心绪再度点燃,激动道:“公子的意思是让仙尊写文,由你代为转交?”
“不错,但是稿费必须八二开,我替仙尊在北国银行开了个户头,今后的分成全部打进那里面去。你回去跟你主人商量商量,要是同意的话,每周这个时间,我会让人把稿子送到这来。”
“好!好!这便好!那这份初稿我就先带回去给我家主人欣赏,我保证她看完一定会同意公子的要求!公子记得留意,若是明天万文集舍的告示上贴了红纸,就便是我家主人同意了。”
“万文集舍?你家主人难道是...”
小贩尴尬一笑,小声道:“公子心里知道就好,没必要说出来,嘿嘿...”
陆生会心一笑,懂得都懂,既是书店,卖点禁品也很正常。人嘛,食色性也,七星不会不知道这些,只要不拿到台面上来卖,不过睁只眼闭只眼罢了。
没想到自己会有写书赚钱的一天。
在蒙德差点把命搭上也只赚了两百万,到璃月不到一周,身价已经翻了几番。
事实证明机遇比实力重要。
陆生心情大好,悠哉走在街上,迎面突然走来一高一低两道熟悉的身影。
甘雨?申鹤?
这俩姐妹怎么这个时候碰一起了?
陆生心里咯噔一下,背过身去,甘雨那招火箭头锤至今仍有阴影。
一头神兽就已经很难对付了,现在旁边还有个仙人,要是被她认出来,今天璃月港不夷为平地自己怕是走不了。
不能拼命啊,拼命还怎么挣钱?
“申鹤妹妹,这里就是绯云坡了,璃月最繁荣的商贸街,几大酒楼都在这,琉璃亭的饭菜味道很不错,申鹤妹妹还没吃过仙草以外的东西吧?等有空了带你来尝尝。”
甘雨带领申鹤,就像在城市打工的姐姐拉着从乡下来的妹妹逛街一样,贴心地为她介绍本地的风土人情。
忽然,甘雨看到一个眼熟的身影背对着她,行为古怪。
“呀,这告示牌可真告示啊...”
“你好,你是从蒙德来的那位勇士对吧?我们在群玉阁见过一面你还记得吗?”
甘雨对这个刚一见面就盯着自己看的人印象深刻,据说凝光把贴身玉佩都给了他。
刚进城的时候,她还从千岩军口中得知了陆生砸解翠行招牌的事。
虽然使用暴力不妥,但教训赌石这种不良风气也算是好事一件,甘雨心中对这名外来者的好感增加不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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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德璃月篇 : 第四十六章:旅行者陪神兽仙子吃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