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8章:烟绯:我的风格就是收钱不办事,霄宫“挑衅”九条(二更,三千五字)(1 / 2)

书 第298章:烟绯:我的风格就是收钱不办事,霄宫“挑衅”九条(二更,三千五字)

“其实香菱根本就没有兴趣去承包这个工程,这两百万摩拉我独吞,这就是骗贿,各位应该听明白了吧。林”

说到这,烟绯顿了顿,继续道:“大家觉得骗贿是什么罪?是诈骗罪?还是受贿罪?”

“原来如此。”

听到烟绯的话,在场的一群人恍然,有人点头道:“跟我想的差不多,但我就是说不出来~,不知道为什么。

“我也是,有时候我明明知道那个意思,但是想要说,却又说不出来,不知道怎么说-。”

“同道中人啊,俺也一-样!”

“肯定是诈骗啊,烟绯小姐你都说了,这是骗贿,这就是欺骗对方,骗对方的钱。”

“是啊,骗胡桃堂主的钱,这肯定是诈骗罪,和受贿罪没有关系的,这必然是骗钱,诈骗罪。”

“没错!”

..........

一个又一个人开口,几乎所有人都是觉得这是诈骗罪。

烟绯都说了,这是骗贿。

欺骗胡桃堂主,骗了两百万摩拉,这不是诈骗是什么?

“不不不,这是受贿。”

对于众人的话,烟绯摇晃了一下戴着法冠的小脑袋:“这是一个钱权交易,很简单的道理,胡桃堂主为什么给我钱?是因为我骗了胡桃堂主?还是因为我有权利?我有权利。”

“因为我有发包的权利,甚至胡桃堂主内心也知道可能,可能香菱不一定会拿两百万,你说多少钱我都给你,就是因为这个意思,所以认定为受贿。”

“一旦认定为受贿,那你们觉得属不属于索贿?索贿的本质是主动收,而不是被动收,所以这直接认定为索贿。”

“当然,索贿是属于加重情节还是从重情节?是从重情节,不是加重情节。”

看到口若悬河的烟绯,在场的很多人眉头皱起。

他们听懂了烟绯说的话,可是又感觉到脑壳有点疼,这看上去好绕口,好复杂的样子。

不过大部分人还是很快就吸收消化完烟绯所讲的知识。

因为烟绯讲的虽然有点绕,但他们还是听懂了,理解了。

“原来如此,原来这是受贿。”

“我还以为是骗贿,看来还是要多学学律法,不然的话,寸步难行。”

“是啊,璃月的法典可没有这种情况,这是后续要补充进去的案例吧。”

.......

一个又一个人惊叹的看着烟绯开口。

他们真是开了眼界,原来这个是受贿。

他们所有人都认为,这是骗贿,没想到会是受贿。

“第二个我要讲的,就是收受贿赂。”

此时,烟绯继续道:“收受贿赂一定要他人谋取利益,这个谋取利益可以是正当利益也可以是不正当利益。”

“我们所知道的谋取这是一个目的化的表述,之前我们说过刑法中的目的犯需要不需要实际行动?不需要的,因为这是一个主观超过要素。”

“绑架以勒索为目的,要不要勒索成功?拐卖以出卖为目的,要不要出卖成功?这里面的为他人谋取利益,也不需要实际实现,只要有这个许诺就可以了。”

“而许诺既包括明示许诺也包括默示许诺,只要有这个许诺就可以了,我来举一个例子。”

听到烟绯的话,在场正听着的话,一个个眼睛豁然一亮。

烟绯有举例子了,他们最喜欢听的,就是烟绯举例子。

“胡桃堂主找我办事,我说没问题,我给你办,胡桃看我同意,顿时就大喜,立刻给了我十万摩拉。”

烟绯笑着道:“但是呢,我拿了钱后并没有给她办,因为我的风格就是收钱不办事,贪赃不枉法,我有我的原则,你以为我收钱就办事吗?大家觉得这是不是受贿。”

众人:“??????”

听到烟绯的话,众人顿时瞪大了眼睛,一幅见鬼的表情。

烟绯说的这是什么虎狼之词。

什么叫风格就是收钱不办事?

还带这样的???

哪有人收钱不办事的,璃月的规矩也是收钱办事啊,最不济也会照顾你,帮你办点事。

大事办不了,但是小一点的没问题。

可烟绯今天居然这么说。

哪怕就是举例子,也不是这样举例的吧。

一时间,众人面色精彩至极,想要说什么,又不知道说什么。

此时,和裕茶馆外,刚走过来的公子,正好听到烟绯最后一句话,脚步顿时一顿,眼皮跳动。

怎么几天不见,这烟绯的口气怎么变的比他们北国银行还嚣张?

哪怕他们北国银行,也不敢说明目张胆的说收钱不办事。

扭头看了一眼和裕茶馆中的烟绯,公子的嘴角抽搐。

璃月港出了名的律师,居然会说出这种话,当真是让他都有点懵。

摇晃了一下脑袋,公子不再去看烟绯,果断选择回北国银行。

自己还要回北国银行交代其他的东西,顺便还要让人去寻找一下钟离先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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