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七章 阿乐给干爹磕头(求首订)(1 / 2)

书 第四十七章 阿乐给干爹磕头

林怀乐自从竞选坐馆失败后,除了认邓伯当干爹,在江湖上弄出点动静外,其余时间沉寂到近乎消失在所有人视野中,将自己的存在感降到最低,就像大D说的,真的就像个缩头乌龟一般。林

他那堂口本来就实力不算强大,低调行事后,更加难以引人注意,因为陈黑龙的锋芒毕露,以及大D的嚣张跋扈,导致很多人都无形当中忽视了那个隐忍的林怀乐。

而且他大多数时间出门,身边连个小弟都不会带,如果不是特别熟的人,根本不可能认出坐在路边摊上吃面线的中年人,会是和联胜堂主级别大佬。

面线是闽南地区的一种特有面食,因其蕴含着富贵吉祥,长命百岁的美好祝福。是迎宾待客,祝福贺喜,逢年过节,馈赠亲友的必备佳品。因此,在港岛也很流行。

港岛闽南人办酒席的时候,头道菜一般用面线,取“福寿绵长,长命百岁”之意。

林怀乐今天一个人默默在这里吃面线,也是想为他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讨个好彩头。

“老大!”大头的肥硕身影出现在他身边。

“吃了吗?”林怀乐抬头冲他微笑道:“没吃的话,就也坐下吃一碗,这家面线的味道很正宗。”

说完,也不等大头回话,便冲老板高声道:“老板,这边再来一碗!”

“好嘞!”

大头见状,只能坐下。面线这玩应很好熟,拿高汤焯一下就能食用,乳白色的汤底烧开后,新鲜粉嫩的猪肝切片烫熟,再加入几块猪血和豆腐,一点廋肉和青菜叶,几颗花蛤和海蛎。最后,放入又细又有韧性刚刚焯好的手工面线,快速搅散,撒上芹菜和葱花,一碗色泽诱人的面线便被端上桌。

即便大头已经吃过东西,看到这么一碗色香味俱全的面线,也忍不住食指大动。在他“吸哩呼噜”暴风吸入中,林怀乐出声道:“这两天你帮我联系一批大圈仔,要胆子大能打敢拼命的,而且必须会用枪!能打枪!!敢打枪!”

“是!”大头擦了把嘴点了点头,“老大,我现在就去联系!”

他这人虽然智商不高,但有一点很好,就是从来不问原因,老大让干什么就干什么。要不然以林怀乐那老阴哔性格,怎么可能会重用他。

“不着急!”林怀乐微笑着指了指碗里的面线,“饭还没吃完呢,不差这一会儿,吃完了再去。”

在港岛,大圈仔和社团虽然都是搞黑的,但两边人从事的事情却泾渭分明,井水不犯河水。社团一般主要是以收保护费,代客泊车,马栏,走私等生意赚钱。而大圈仔则基本干的都是抢劫绑票生意,做一票就走,等风声停了没钱了再来搞一把。

所以,社团跟大圈仔之间的交集并不多,大头为了联系上这帮狠人,托了不少关系,最后才从负责销赃的掮客那儿弄到了联系方式。大圈仔只要有钱赚,做什么活都接,接到大头电话,立马就南下港岛跟大头碰面。『,

三天后,林怀乐正在家里跟儿子吃饭时,大头上门。

“你每次都挺有口福的,我这边饭刚做好,你就来了!”林怀乐招呼道:“来,坐下一起吃点。”

“嗯嗯!”大头看到林怀乐儿子在,也没多说什么,便进屋落座。

“大头叔叔,你上次说带我去打电动的,什么时候去。”

因为大头来林怀乐家很是频繁,林怀乐儿子跟他比较熟,见到他来一起吃饭很是开心。

“等叔叔忙完这阵,就带你玩,怎么样!”大头笑呵呵摸摸了林怀乐儿子脑袋。

“这可是你说的哦,这次可不能骗我了,上次你说带我去都没有去!”

“好了,赶快吃饭!”林怀乐冲儿子淡笑道:“吃完饭回屋去做作业,等周末时候大头叔叔带你出去玩。”

“真的吗!”林怀乐儿子兴奋道。

“当然是真的了,不信你问你大头叔叔。”

“嗯嗯,你好好吃饭,周末我带你出去玩!”

听到这话,林怀乐儿子加快吃饭速度,三两下就把饭扒拉干净,扔下碗道:“我吃完了,进屋学习去了!”

“这小子!”看着自己儿子进屋学习,林怀乐笑着摇了摇头。

等他再转回头时,脸上笑意收敛了许多,“大圈仔那边联系好了?”

“联系好了!”大头压低声音道:“总共招募了二十几个,都是好手,好几个还上过战场,对火器都很熟悉。他们缺钱,只要价码给够,什么事儿他们都愿意干。”

“嗯!”林怀乐点了点头,“现在人安置在什么地方!”

“在咱们的秘密仓库!”

“吃完饭带我去见见!”

林怀乐说完,继续细嚼慢咽吃着饭,丝毫没有丁点着急去见的模样。吃完饭收拾完桌子,还给正在房间学习的儿子打了声招呼,这才跟大头一起出门离开。

林怀乐的地盘在佐敦,但秘密仓库的位置却放在了观塘,从家里出来足足开了半小时的车才到达仓库所在地。不同于陈黑龙的货仓有众多小弟把守,他这仓库外面连个放风的都没有,看着跟个废弃了的仓库一样,就算有人路过也不会认为里面能有什么。打开仓库大门,内里也确实是一副空荡破败模样,但大头不知怎么操作了一下,仓库就露出一个直通地下的暗门。

从暗门进入后,经过一条长长的通道,这才来到了林怀乐真正的秘密仓库,此时,仓库里已有二十来个大圈仔在此等候多时。这仓库面积大概三四百个平方,除了住宿区外,还有一个面积不算小的库房。虽然这里地处地下,但通风做的很好,即便这么多人在里面,也根本感觉不到一点憋闷。

“老大,这位是他们的领头,刀疤!”大头摊手指向一个脸上带着刀疤的精壮男子道。

“刀疤,这是我老大乐哥!”

“你好!”林怀乐微笑伸手。

“你好!”刀疤跟他握了下手,不客气道:“乐哥,我不管你为什么招募我们过来,也不管你需要我们干什么,我们只要求钱到位,只要有钱赚,让我们干什么都可以。”

“明白!”

林怀乐微笑着点了点头,然后冲大头使了个眼色,大头立马从手里拎着的牛皮纸袋里掏出一百万放在桌上。

“我需要你们帮我干掉一个人,这里的一百万是头期款,事成之后我会再付七百万!”

听到这数字,特别是一百万现金的头期款还摆在了眼前,让这帮大圈仔呼吸都不由自主粗重了几分。要知道,这时候北边的工资一个月也就三五百,八百万即便他们二十来个人分,每人最少都有十几万,相当于二三十年的工资。他们本来做的就是刀口舔血的买卖,相比去打劫金店,干掉个人无疑要简单的多。

“这段时间,你们先在这里等待命令,生活物资大头会给你们送来。等需要你们行动时,大头会给你们准备好火器,干掉目标后,会有人接应送你们上船返回大陆。”

“那如果你放弃行动,这钱怎么办?”刀疤问道。

“如果是我主动放弃,这一百万就当是我给各位的车马费,也不算你们白跑。”

听到即便不干活,每人也能分到四五万,这些大圈仔立马没了疑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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